【Beta傳媒記者吳宛燁/台中報導】
大型重機車遭人撞倒受損 警鎖定特定犯嫌全力追查究辦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於115年1月5日21時28分許受理一件民眾報案毀損案件。廖姓男子(88年次)向員警表示,其所屬大型重型機車於115年1月4日15時30分許,停放於臺中市北區美德街68巷巷內時,遭不明人士撞倒,導致車頭右側及排氣管出現刮痕受損,因而提出毀損告訴。

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受理後立即展開偵處,員警透過周邊監視器影像逐一比對、循線追查,已鎖定涉案犯嫌及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,後續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,全案將依刑法毀損罪嫌函請臺中地檢署偵辦,以釐清肇事責任。
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表示,公共場所停放之車輛如遭故意撞擊致毀損,依法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,民眾如誤碰撞他人車輛致損害,切勿離去,應留聯絡方式或報警協調處理,警方對於類此危害民眾財產安全案件,均秉持嚴正執法態度、循線偵辦,決不縱放。另提醒民眾,車輛停放時應選擇合法、明亮且有監視器之地點,可降低毀損風險,如發現可疑行為或財物遭蓄意破壞,請撥打110報案,由警方到場處理與追查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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