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男子深夜體力不支佇立路中 警即時救援護送返院治療』

【BETA傳媒記者 Rex/台中報導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於 115年4月18日2時48分許接獲民眾報案,指稱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有民眾疑似路倒需協助救護,立即派遣線上警力趕赴現場,並同步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。
經了解,52歲蔡姓男子原於附近的醫院就醫吊點滴,因一時飢餓難耐自行離院欲購買食物,返院途中行經路口時體力不支,站立於道路中央無法繼續行走。員警到場後先行協助維護現場交通安全,避免發生危險,並會同救護人員將蔡男送回醫院,由院方接續治療。
經查蔡男於道路中站立行為,原可能涉及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,惟查其係因身體不適、體力透支導致情況急迫,屬不得已之行為,依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》第1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,本分局秉持「救護優先」原則,予以勸導並未予舉發。
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,民眾若身體不適應優先尋求醫護人員協助,避免勉強外出造成危險;另行人通行道路時亦應注意自身安全,若發現有人身體不適或疑似需要協助情形,亦可立即通報警消單位,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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