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BETA傳媒記者 Rex/台中報導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今(11)日5時45分許接獲報案,指稱北區健行路與益華街口發生交通事故,立即派遣員警到場處理並協助救護。
經查,蔡姓男子(86年次)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益華街由三民路三段往梅亭街方向行駛,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時,與賴姓男子(76年次)駕駛自小貨車沿健行路由金龍街往北屯路方向行駛發生碰撞。事故造成蔡男當場OHCA,經送往醫院急救後,仍於同日上午宣告不治;賴男則未受傷。
現場為閃光號誌路口,依規定面對閃紅燈車輛應先停車再開,確認安全後始得通行;面對閃黃燈車輛則應減速慢行、注意安全;全案將持續釐清事故發生原因。另經檢測,賴姓駕駛並無酒駕情形,全案依法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處。
第二分局呼籲,清晨時段車流較少,駕駛人容易因疏忽大意或誤判車況而發生事故,行經閃光號誌及路口時,務必減速慢行、停讓確認安全後再行通過,切勿因一時搶快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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