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BETA傳媒記者 Rex/台中報導】一名補教老師因信任房東,將自己的郵局帳戶借給對方收取「網路賣貨款項」,未料帳戶竟遭詐騙集團利用,直到前往郵局查詢帳戶無法使用時,才驚覺已成為警示帳戶,懊悔不已。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,詐騙集團不只利用陌生人,更可能透過熟人關係取得帳戶,民眾切勿因信任而出借「存摺」、「提款卡」或「帳戶」,以免觸法又害人。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於115年7月3日下午3時許接獲郵局五權分行通報,一名柯姓男子至郵局詢問帳戶無法使用,經行員查詢發現該帳戶已遭列管,遂請警方到場協助了解。
警員許文溥、沈冠均及警專實習生徐健程到場查證身分並關懷詢問,起初柯男對於帳戶使用情形支吾其詞,經警方耐心了解後,柯男才坦承,因信任房東,對方以協助收取「網路賣貨款項」為由,請他提供帳戶使用,自己未收取任何報酬,也未察覺異狀。直到近日帳戶無法正常使用,前往郵局查詢時,才得知帳戶早已遭詐騙集團利用,成為警示帳戶。
柯男表示,自己雖有車貸及租屋等經濟負擔,但從未想過藉由違法方式獲利,只因過於信任房東,才一時疏忽將帳戶交由對方使用,如今不僅帳戶遭列管,也可能因此衍生相關法律責任,讓他十分懊悔。警方後續將持續釐清案情,並依法追查涉案人員是否涉及詐欺、洗錢等不法情事,追溯資金流向,積極向上溯源偵辦。
第二分局提醒,詐騙集團為規避查緝,常以親友、同事、房東、房客等熟人關係博取信任,誘使民眾出借金融帳戶,再作為詐騙贓款流向的工具。一旦帳戶遭犯罪集團利用,不僅可能成為警示帳戶,影響個人金融信用,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,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,避免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對象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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