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BETA傳媒記者 Rex/台中報導】115年7月10日10時30分許,1名楊姓女子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報案表示,找不到停在大連路3段與遼寧路1段路口附近的機車,請求員警協助。

警員梁閔裕及蔡文綺接獲報案後,隨即前往遼寧路1段及大連路3段路口附近人行道徒步搜尋;經員警逐一比對機車車牌,不到5分鐘就在「豐田公園」北側(大連路3段)人行道發現楊女的機車;楊女接到員警電話後,欣喜奔跑到場並確認車牌及車況均無異狀,這時才想起前一天晚上停好機車後就回家休息,忘記了機車停放位置,非常感謝員警幫忙找到機車。

第五分局提醒,民眾如果停放車輛的位置沒有固定,在停車時可拍照紀錄停車處附近的街景、建築物或門牌號碼,以利要使用車輛時能快速找到停車位置,以免因為找不到愛車,耽誤了行程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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